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中山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XCTAZ2304028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严谨技术评审有歧义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内容:
租赁车辆年限 (12.4 分 ) | 拟投入车辆年限 ≤3 年的,每辆得 0.4 分,其余年限不得分。 ( 须提供拟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全新未被使用的车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交车时若与实际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提供材料谋取中标报送财政监管部门) |
所投租赁车辆价值 (10.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2.0;4.0;6.0;8.0;10.0; ) | 所投车辆总价值最大的得 10 分,所投车辆总价值第二的扣 2 分,以此类推,允许并列得分。(注: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报价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新车报价截图并提供所投租赁车辆总价值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得分)。 |
租赁车辆公里数 (9.3 分 ) | ( 1 )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4 万公里的,每辆得 0.3 分; ( 2 ) 4 万公里<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6 万公里的,每辆得 0.2 分; ( 3 ) 6 万公里<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8 万公里的,每辆得 0.1 分; ( 4 )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8 万公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须提供拟投车辆行驶证及总公里同框照片并加盖公章,交车时若与实际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提供材料谋取中标报送财政监管部门) |
更正为:
租赁车辆年限 (12.4 分 ) | 拟投入新车或车辆年限 ≤3 年的,每辆得 0.4 分,其余年限不得分。 ( 已有车辆须提供拟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投入新车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全新未被使用的车辆(格式自拟)。交车时若与实际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提供材料谋取中标报送财政监管部门。) |
所投租赁车辆价值 (10.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2.0;4.0;6.0;8.0;10.0; ) | 所投车辆总价值最大的得 10 分,所投车辆总价值第二的扣 2 分,以此类推,允许并列得分。(注: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内的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报价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新车报价截图并提供所投租赁车辆总价值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得分)。 |
租赁车辆公里数 (9.3 分 ) | ( 1 )拟投入新车或车辆公里数 ≤4 万公里的,每辆得 0.3 分; ( 2 ) 4 万公里<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6 万公里的,每辆得 0.2 分; ( 3 ) 6 万公里<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8 万公里的,每辆得 0.1 分; ( 4 )拟投入车辆公里数> 8 万公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已有车辆须提供拟投车辆行驶证及总公里同框照片并加盖公章;拟投入新车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全新未被使用的车辆(格式自拟)。交车时若与实际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提供材料谋取中标报送财政监管部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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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地 址: 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一、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一芳
电 话: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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