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金平青金线公路改建工程
浙江
-舟山市
嵊泗金平青金线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嵊泗金平青金线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 项目业主为 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提升改造青金线 K1+016-K6+216、小渔线 K0+000-K1+100段道路,总长 6.3 公里。包括改造路面、涵洞、边坡防护、沿线护栏、标线标牌、照明、景观绿化等;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盖板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排水、照明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 建安 工程 造价 : 1743 万元 。
项目建设地址: 舟山市 嵊泗县 。
监理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服务期: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 后 29 个 月( 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标段。监理服务期 29 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 5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 。
项目质量目标: 合格。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35 万元。
下浮率区间: 1 %(含)- 3 %(含)。
工程类别及等级: 本工程为 公路工程 ,等级为 三 级。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 本工程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提升改造青金线 K1+016-K6+216、小渔线 K0+000-K1+100段道路,总长 6.3 公里。包括改造路面、涵洞、边坡防护、沿线护栏、标线标牌、照明、景观绿化等;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盖板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排水、照明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的全过程监理 。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浙江省内公路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2)、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3)、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企业 法人 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监理企业联系卡。
3.2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 交通运输部核发的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道桥专业) ,具有 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 担任过 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不含大中修)施工监理项目 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 1 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 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一个;□两个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3.3 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
3.3.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3.3.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3.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5 月 26 日至202 3 年 5 月 30 日 在舟山市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 嵊泗县菜园镇金沙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41号二楼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