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丹东市增殖放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丹东市
(2023年丹东市增殖放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600-016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丹东市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1、交货/交付时间:01-02包:6月-12月;03-05包:9月-12月。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5日 10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由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丹东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渔港监督处)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监狱管理局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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