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实验楼、行政楼等外墙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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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实验楼、行政楼等外墙维修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需解锁7号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实验楼、行政楼等外墙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誉华职业中专学校内)
成交金额:伍拾肆万肆仟元整(¥ 544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类 |
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实验楼、行政楼等外墙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实验楼、行政楼等外墙维修项目,主要内容:立面抹灰层拆除、外墙真石漆、外装饰吊篮、装饰垂直运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国欢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21218808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绪明 、 张燕 、 江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63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 27 楼 2727 室,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4楼,电话:需解锁)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二中)
地 址:六安市青桐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 27 楼 2727 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二轮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