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项目
辽宁
-鞍山市
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项目
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JH23-210381-00067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9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2,7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C21050000土地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共涉及27个乡镇,分别为:海州街道、兴海街道、温泉街道、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析木镇、马风镇、王石镇、南台镇、腾鳌镇、耿庄镇、望台镇、高坨镇、响堂街道、东四街道、验军街道、牌楼镇、八里镇、英落镇、感王镇、西柳镇、中小镇、牛庄镇、西四镇、温香镇、毛祁镇。
服务要求:(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 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 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
服务时间:合同签定起至2023年6月30日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及海城市相关 验收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及海城市相关 验收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及海城市相关 验收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大猛、黄海、赵纯钢、赵庆玲、钟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形式: 电汇、转账或现金 支付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6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淮河路20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汇园大道110号(万泰锦绣华城东门)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欣
电 话:需解锁
十、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