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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桥梁和隧道安全监控网施工招标公告

贵州

-

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3-06-1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桥梁和隧道安全监控网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公路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桥梁和隧道安全监控网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路复〔2023〕75号)批准实施,招标文件已在贵州省公路局备案。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贵州省公路局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境内;

2.2  项目规模: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控监测“十张网”工作方案》(黔交科技〔2021〕16号)文件要求及省公路局有关安排,拟建设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服务区、重要路段安全生产监控网。本次建设内容为: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桥梁和隧道安全监控网施工,其中桥梁41座,隧道21座。主要包括:视频监测设施、通信传输网络、数据存储及共享、视频事件检测4个方面。

2.3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对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桥梁和隧道安全监控网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最新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信用评价记录,又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 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服务平台 免费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全国平台(贵州省•省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5.3  首次进入贵州省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5.4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中心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5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路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7.  投诉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

贵州省公路局科学技术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政编码:550003

联 系 人:刘菊红

电    话:、

2023年6月1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月份。)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最新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信用评价记录,又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 年(含)以上类似工作经验,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含)以上类似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安全负责人

1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

(1)在岗要求: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在岗状态,在岗状态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a. 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

b. 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项目即将完工,可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到位;

c. 在在建项目上任一般职务,可随时调任本项目;

d.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但仅任一般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随时调任本项目;

e.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f. 其它情况。

(2)投标人若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招标人同意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最新年度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

(4)电子交易系统载明的招标文件时间在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带“★”号的条款全部满足,未出现负偏离。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单位业绩:10分

技术能力: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50 分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所有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范围内(含85%和100%)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3-5分

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得3-5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建设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6-10分

根据主要工程项目(包含桥梁、隧道视频监测设施、通信传输网络、视频事件检测建设)的建设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与本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体系及目标保证措施

6-10分

根据制订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体系及目标保证措施;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的可行性、合理性、保证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5分

根据对项目风险识别完整性,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得3-5分。

2.2.4(3)

评标价

5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 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 100× 0.05。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10分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个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得4分;每增加1个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业绩少于2个的不得分)

注: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

技术

能力

10分

(1)投标人获得过与公路机电相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有1项得1.5分,最多得3分;(提供专利证书或查询网页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一级的得3分,二级的得1分;(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包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类别)

(3)投标人获得过与公路机电相关的国家级奖项,每获得过任意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提供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证书或官方媒体公布文件等证明资料)。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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