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布尔公司现场辅助性技术服务项目
湖南
西安康公司现场辅助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2023-FW-9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安康公司现场辅助性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西安康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安康公司现场辅助性技术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公司开展业务情况,为了保障西安康公司现场服务及技术服务资源,确保现场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现对现场技术服务中的非核心业务-辅助性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主要涉及两大类服务:①油气田现场及其它辅助性技术服务;②油田化学品中试生产及科研类辅助性服务。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此项目按综合单价评标,按中标单价结算。具体结算金额以发生的技术服务工作量和签订合同的中标单价为准。详细服务类型见下表。
表1 辅助性服务类型招标信息表
序号 | 辅助性技术服务名称 | 计价方式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油气田现场及其他辅助性技术服务 | 元/人/天 | 1200 |
2 | 油田化学品中试生产及科研类辅助性服务 | 元/人/天 | 1500 |
注:1、以上价格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技术服务人员、管理、利润、税费(6%)、合同约定的风险、责任等以及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单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人所报价格下浮比率)计算每种服务合同单价,按每种服务的单价及实际的工作量进行结算。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表中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3、招标人不承诺每家中标人(服务商)的具体工作量及合同总金额,投标风险需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所负责现场技术服务的项目所在地;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果招标人技术服务工期延长,则该项目服务期限相应延长)
2.4其他:
2.4.1合同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2.4.2支付方式:每月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结算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工作量签认单等对应结算材料,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根据发票数额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3.信誉要求
3.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3.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
3.3.3 投标人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谈判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本项目的承诺。
3.4.3.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4.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18:00:00至2023年6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发票咨询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26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4000 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 投标人 须进入项目主控台, 将投标保证金分配 至本项目 (标段), 方为 投标保证金递交 成功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银行账号:269021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康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旭辉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 系 人:王化岩
电 话: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