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名称: 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 与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致。
最高限价: 人民币10.15万元。(如超过最高限价,则直接视为无效投标)
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包干。
二、定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总分为100分。由高至低按得分排出中标候选人的名次顺序,与得分最高的单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2。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标的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核验公共信用信息;财务状况核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甲级)。
(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
四、监理服务项目内容
(一)提供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监理,依据信息化项目审计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监理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以及部门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为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提供包括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依据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合同的内容要求,审查、监督、控制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的质量。
(四)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建设质量。
(五)及时向采购单位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
(六)转发采购单位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等信息。
(七)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采购单位、承建方提出的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八)当项目建设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
(九)项目验收。供应商应按照黄埔区信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协助采购单位组织各项验收事宜,确保项目验收全过程符合有关规定。
五、报价资料
(一)内容
1.供应商情况介绍;
2.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报价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7.技术方案;
8.根据评分标准,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恶意低价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比选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实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
1.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2.供应商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附电子版(材料格式为PDF)光盘或U盘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5.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在比选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8.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报价文件递交
1.相关报价材料一经提交不作退回。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交报价资料,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2.报价起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3.报价资料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916室,邮编:510530,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结果公示:相关结果在黄埔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3天内向中标单位发成交通知,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确定中标:中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中标单位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并按我方要求拟定项目监理方案,我方将按服务合同与中标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三)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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