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锦园小区配套室外电力工程项目公告
河北
-沧州市
东华锦园小区配套室外电力工程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华锦园小区配套室外电力工程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1】41号沧审批核【2021】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招标人为 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东华锦园小区配套电力工程。 2.1.2项目概况:东华锦园小区位于新华区长芦北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北,占地62.86亩,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包括12栋住宅楼、地下车库、2栋商业楼、1栋综合楼。1#、2#、3#、7#楼主体封顶,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阶段;5#-6#、8#-13#楼、地下车库正在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 2.1.3项目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计划工期:总工期不超过92个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东华锦园小区配套电力工程包括室外配套电力工程,地下车库内高压电缆桥架安装工程,各楼动力、照明配电箱至各配电室之间的电缆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室外配套电力工程、各楼照明配电箱至各配电室之间的电缆工程竣工后由中标人负责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负责移交至电力部门。地下车库内高压电缆桥架安装,各楼动力配电箱至配电室之间的电缆工程通过相应主体监理单位或招标人验收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类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1.2其他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16 09:00 至 2023-06-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7-0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伟成、曹倩 | 联系人: | 薛旸、盖森 |
电话: | 0311-67799519 | 电话: | 0311-869589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63.com | 电子邮件: | hxzb20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9550880229361000116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