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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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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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 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的公告
(实施购买 后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 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供应商: 1.需解锁(37340元); 2.需解锁(36000元); 3.需解锁(3850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为需解锁,中标金额为36000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需解锁 | |
项目成交金额: ¥ 36000 元 | |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1.委托专业团队制作宣传视频片,需进行前期制作(包含所有前期策划创作、素材拍摄、器材租赁等);后期制作(包含视频剪辑、后期包装等); 2.宣传片需贴合学校师生校园生活,积极健康,充分提升学校形象,对学校影响起到较好促进作用; 3.要求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晰;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深圳市光明 区公明街道振明路建设南一巷18号 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0755— 27156485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 3 年 6 月 19 日 |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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