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融媒集团2023-2024年汽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汕头融媒集团2023-2024年汽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23D066)竞争性谈判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融媒集团2023-2024年汽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PZH023D06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3D066
二、项目名称:汕头融媒集团2023-2024年汽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汕头融媒集团2023-2024年汽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标的物为95#车用汽油(占比50%)、92#车用汽油(占比49%)、0#车用柴油(占比1%)。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2、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3、预算金额:一年预算总额约人民币43万元,按实结算。响应供应商报价时应采用价格优惠进行报价,即:汽油在国家定价的基础上另外优惠0.45元M升起,柴油在国家定价的基础上另外优惠0.3元M升起,价格优惠低于以上优惠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汽油、柴油经营许可;
②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 3 年 6 月 19 日至202 3 年 6 月 27 日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3、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 300元 / 套 (售后不退) (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3年 6 月 29 日 下 午 3 时 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九、首次报价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 下 午 3 时 00 分
十、谈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 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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