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物资再利用收购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疆
-巴音郭楞州
且末县物资再利用收购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6528003931000603)
一、招标条件
本且末县物资再利用收购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6528003931000603)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且末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00余亩(约61000平方米)物资再利用收购站,配套功能室、污水处理等设施,配备磅秤一座安装调试到位;设置堆放场10座配套相关安防设施1400米;砂石料回填平整6万余平方米;每座堆放场内设置50平方米板房一座;堆放场地接通自来水管网1400米;堆放场配套接通生产用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6528003931000603001001
标段(包)名称: 且末县物资再利用收购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 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新成立企业不作要求)。(提供合同的电子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电子扫描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新成立企业不作要求)。(提供合同的电子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电子扫描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8、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无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00:00到 2023年06月27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网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工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工程保函(采用工程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或者采用转账(或电汇)(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巴州平台自动生成的子账户,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提供保函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的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 |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保利石油花园33-1-802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闫慧荣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6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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