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望都县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寺庄镇郭西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寺庄镇郭西村)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字【2023】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寺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都县寺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望都县 2022 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项目(寺庄镇郭西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1、破除原有水泥路面、砖路面,其它原有土路面,新铺村路路面 13285.50 ㎡。2、 新建一层车间 183.96 ㎡。3、新增太阳能路灯 186 盏。 建设地点:望都县寺庄镇郭西村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址 ;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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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0 09:00至2023-06-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和河北省服务平台自行同时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望都县寺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望都县寺庄镇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南大街1090号嘉森理想城6号楼底商 |
邮编: | 0724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陈思远 | 联系人: | 马蕊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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