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档案消防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QZB202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档案消防设施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更正为: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招标中心)。
(3)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应答失败!)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应答资格。
(4)报名时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购买标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186号
联系方式:,,或82310663转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招标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或82310663转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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