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621021JH621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庆城县人民医院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6-19 21:58:3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由“无”更正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1.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正、 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 ;1.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零申报记录或 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1.4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1.6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7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诚信承诺书》1.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3-06-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庆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新区东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庆城县人民路(原石油影剧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小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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