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白银市
2023年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甘肃省在线免费获得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7-14 09:0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fcg00710
项目名称:2023年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83.0(万元)
最高限价:83.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购置:第二包:热脱附解析仪、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水浴氮吹仪、马弗炉、▲原子荧光光度计、手动真空萃取装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一次性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022年1月至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022年1月至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8、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二)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二包: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参加本包件的企业必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指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参加本包件的企业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6-21 至 2023-06-28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甘肃省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网免费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网上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网浏览公告并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网》首页“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7-14 09:00:00
地点:甘肃省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23年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二次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 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发布公告的媒介: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及甘肃省网 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①甘肃省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9幢10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政政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