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更正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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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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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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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共包含4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和1号线三期工程4个项目,线路总长63.60km,投资估算总额为446.36亿元。4号线西起玉村南路站,北至高营桥西站,沿汇明路-仓丰路-裕翔街-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线路全长24.4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1座,设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各1处,投资172.01亿元。5号线一期工程南起宫北路站,东至谈固北大街站,沿红旗大街-友谊大街-市庄路-光华路敷设,线路全长19.7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17座,设宫家庄停车场1处,投资155.05亿元。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槐中路站,南至东佐路站,沿槐中路-长江大道-昆仑大街敷设,线路全长15.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11座,设东佐停车场1处,投资为100.63亿元。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西延线,线路东起一期工程西王站(不含),南至槐安路站,沿中山西路-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3.74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座,投资为18.67亿元。最终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所涉及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服务等项目,具体包含:1)施工项目:土建工程、轨道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工程、供电工程、车辆段场工程等,以及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增加的施工工程项目。2)设备材料采购项目:(1)系统设备:包括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BAS、AFC、PIS、门禁、安防等系统的甲供设备;(2)车站设备: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电扶梯、屏蔽门、人防门等甲供设备;(3)车辆段及停车场甲供工艺设备;(4)主变电所甲供设备;(5)轨道交通车辆及牵引;(6)其他设备采购: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增加的需招标的设备材料采购。3)服务项目: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服务:如监理、设计、勘察、保险、第三方检测、监测以及建设配套其他服务类项目、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需招标的其他服务项目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业绩要求:(1)招标代理机构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专业负责人)。注: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合同、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为准。业绩要求中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显示中标金额为准,公示页中如不显示具体中标金额,则以招标代理合同或业主证明显示金额为准,人员以业主证明体现的人员为准。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2)业绩要求:1)招标代理机构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专业负责人)。注: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合同、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为准。业绩要求中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显示中标金额为准,公示页中如不显示具体中标金额,则以招标代理合同或业主证明显示金额为准,人员以业主证明体现的人员为准。(3)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2)投标人不得与国家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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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20 09:00 至 2020-1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2-16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吴杉 | 联系人: | 齐婧、杜康 |
| 电话: | 0311-66520676 | 电话: | 0311-86958067 |
| 传真: | 0311-66520676 | 传真: | 0311-87870162 |
|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
| 网址: | http://www.sjzmetro.cn | 网址: | http://www.hbhxzb.com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石门支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50348001040015231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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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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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 、原公告日期: 2020 年 11 月 20 日
由于不同平台的公告模板不同以及推送问题,现将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内容变更如下:
2 、原公告内容 :
“ 2.1 项目概况”的内容
更正为:
( 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共包含 4 号线、 5 号线一期、 6 号线一期和 1 号线三期工程 4 个项目,线路总长 63.60km ,投资估算总额为 446.36 亿元。
4 号线西起玉村南路站,北至高营桥西站,沿汇明路 - 仓丰路 - 裕翔街 - 南二环 - 建华大街 - 高营大街敷设,线路全长 24.4km ,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 21 座,设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各 1 处,投资 172.01 亿元。
5 号线一期工程南起宫北路站,东至谈固北大街站,沿红旗大街 - 友谊大街 - 市庄路 - 光华路敷设,线路全长 19.7km ,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 17 座,设宫家庄停车场 1 处,投资 155.05 亿元。
6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槐中路站,南至东佐路站,沿槐中路 - 长江大道 - 昆仑大街敷设,线路全长 15.76km ,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 11 座,设东佐停车场 1 处,投资为 100.63 亿元。
1 号线三期工程是 1 号线一期工程西延线,线路东起一期工程西王站(不含),南至槐安路站,沿中山西路 - 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 3.74km ,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 2 座,投资为 18.67 亿元。
最终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 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 3 )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任务开展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及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招标相关咨询服务,提交招标工作计划,招标阶段组织标前研讨会,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标前、评标及定标期间的相关备案工作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标前会,澄清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提供合同商务文本、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收集、整理并向招标人移交招评标过程资料,处理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异议及投诉事宜等。
( 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5 )服务期限
2 年。
( 6 )中标人数量
选取综合得分前 6 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标人,当参加投标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少于 6 家(不含 6 家)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 、原公告内容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更正为:此项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删除该项要求。
4 、补充 内容:
( 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互认(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
( 3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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