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d标段施工监理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泉州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永春县天湖山)D标段(荷殊沟分区)施工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永春县天湖山)D标段(荷殊沟分区)施工监理 已由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审【2022】49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级拨款 , 招 标 人 为 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坑仔口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约 3334.6626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费额暂按 3334.6626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0)参照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 计取 ,本项目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6.2231 万 元 。
注:该监理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不增加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 , 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9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5 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 。
3. 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 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 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 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信息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3 年 7 月 16 日17时00分前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0.7 万元整(¥ 7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③ 永春县年度保证金形式: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
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文[2021]32 号)文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永春县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 ④ 采用 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帐号一帐户名称:永春县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066660
帐号二帐户名称:永春县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350507788
帐号三帐户名称:永春县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号:2207871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 泉州市信息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春县坑仔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春县坑仔口镇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2 3951088 ,传真: /
联系人: 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永春县 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ycqcdl @1 26 .com
电话: 0595-238 84111 ,传真: /
联系人: 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信息网
网址: 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永春县鹏源路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永春县中心
地址: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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