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村金宇轮胎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沪宝整立﹝2023﹞18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上海市宝山区 月浦镇 人民政府委托,对 新丰村金宇轮胎土地整理复垦项目 沪宝整立﹝ 2023﹞18号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 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 4 )投标人须在宝山区具有合法的 建筑垃圾 处置点 ;
( 5 ) 须具备 建筑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资质证书(外地企业需在本市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6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 注册二级 及以上 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8 ) 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上海市建筑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新丰村金宇轮胎土地整理复垦项目 沪宝整立﹝ 2023﹞18号 ;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土地复垦建筑垃圾外运及种植土回填 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付地址:宝山区;
4、 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 32.4036万 元(国库资金: 0元;自筹资金: 32.4036万 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谈判享受相应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3年6月 20 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6月 28 日 (每日上午 9:00-下午16:00)截止,登录“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报名信息,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3) 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通过报名现场验证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 500 元,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3年6月 30 日下 午 14 : 3 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2023年6月 30 日下午 15 : 0 0 。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组价文件(GBQ6文件一份,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 200号
联系人:怀兆雄
电话: 5693590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宝山区友谊路 1538弄15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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