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受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XND-2023-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关丽清
项目联系电话:、、转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双双、关丽清、、、转806、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ZXND-2023-1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保证金 |
1 | 第二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年) | 50000 |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03:00至6:00)。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网址: [] 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
6、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关丽清
联系电话:、、转806
E-mail:
公司
-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第一中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②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G、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9、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华美整形美容医院电梯入)】
12、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购买费及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08088205;
开户名:宁德分公司;
14、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2023年 06月21日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此网站仅作为招标公示平台使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