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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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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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005311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09:57 | 来 源 | 长安区财政局 |
内容概述 | 项目概况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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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3 09:57 来源:长安区财政局
项目概况
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YZB—2023—008
项目名称: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区域敬老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曹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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