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变更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 |
| 原公告内容: |
|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已由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化园行审投资[2020]66号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泓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泓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提标改造项目,处理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生化池进行改造,新增提升泵房、多功能深度处理池、综合加药间等。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现有厂区东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相关能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信誉要求: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察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24 09:00 至 2021-04-13 09:2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4-1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茂川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 地址: | 正定县成德北街1号综合楼(华北门业)A座2005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曹美琳 | 联系人: | 张琳卓 |
| 电话: | 0311-85157289 | 电话: | 0311-8710278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475393187@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
| 变更公告内容: |
|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由于内容修改,相关信息请以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原公告内容: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相关能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更正为: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勘察) ) 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相关能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