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路等4个7381早期人防工程回填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黑龙江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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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3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兴路等4个7381早期人防工程回填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取得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兴路等4个7381早期人防工程回填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和兴路林兴街-西大直街段、和兴路马家沟河-东北林业大学段、和兴路动源街-哈平路段、进乡街新联草街-三角一道街段。
2.3建设规模:项目回填总量约为26.7万立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3211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和兴路等4个7381早期人防工程回填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招标代理、监理等服务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等。
(2)勘察服务工作内容:全过程勘察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
(3)设计服务工作内容:满足符合施工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总体计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制定招标采购方案,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5)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422.279979万元(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最高限价:121.01543万元;勘察费最高限价:40.423096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60万元;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24.48231万元;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176.359143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4)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6)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2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4月到2023年6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3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均不允许兼职。
3.2.4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2.5监理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五家(含五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系统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等材料。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4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黑龙江省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中。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网"、"哈尔滨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84518544、83084533。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70号
联系人:赵洪仁、王智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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