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开拓》雕塑采购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青海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格建公招(服务)2023-0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格尔木《开拓》雕塑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中载明具有雕塑品设计或园林绿化专业设计的均可参与投标。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2 | 雕塑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 | (2)雕塑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得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2)雕塑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得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格尔木市昆仑南路西台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江源路70号(市就业服务局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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