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烟草科学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烟草科学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2023-GFFW-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烟草科学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烟草科学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烟草科学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内容:为烟草科研所公务用车 5 辆(中客一辆、小型客车 4 辆),提供定点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电池更换、洗车等)服务 , 择优选择 3 家服务单位 。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之日 2 年 ( 如遇国家行业政策性调整,服务周期按国家行业要求调整 ) 。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 4 万元 / 每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投标申请人能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3.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 ( 公休日除外 ) ,在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 401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4)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5) 营业执照 (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7)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 信用中国网站 截图 ;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自然人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 401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和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上发布。
7. 其他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烟草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 17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 401
联 系 人:西子玥、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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