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K-202306-07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1家单位,负责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8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一年服务满意度测评达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1签),续签期满后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3.5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3.6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7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安全管理员1人、餐饮职业经理1人、营养师1人、厨师1人、人力资源管理员1人,须持证上岗;3.8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信用中国网、中国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7月19日13点3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K-202306-07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
3.采购需求:
3.1服务内容:拟采购1家单位,负责长春市第三十中学学生营养餐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
3.2学校人数:约350人;
3.3用餐标准:14元/餐/人(固定价格);
3.4菜谱设计形式:二荤二素;
3.5餐费收取: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转账支付;
3.6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三十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665号);
3.7送餐方式:热链配送;
3.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3.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4.预算金额:80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5.服务期限:2023年08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一年服务满意度测评达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1签),续签期满后重新组织招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供应商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3.5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3.6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7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安全管理员1人、餐饮职业经理1人、营养师1人、厨师1人、人力资源管理员1人,须持证上岗;
3.8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 3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 3 年 7 月 5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信用中国网、中国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开标)时间: 2023年7月19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中国》、《中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三十中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6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以西、阜丰路以南东城宜家A1、A2、A3号楼150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三十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安街6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以西、阜丰路以南东城宜家A1、A2、A3号楼150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