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交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编号:320706-F-HZZCCS2023023-1
二、项目名称:海州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 55 号银泰泰达国际大厦 B 座 8 楼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288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海州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服务范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全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2 〕 2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 — 2025 年)的通知》(连政办发〔 2022 〕 74 号)要求,我区应于 2023 年 6 月上旬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印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设期间,需进行全程跟踪指导、每年 11 月底对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年度评估,并于当年 11 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2025 年开展验收, 完成全域 “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必须符合市级及以上对方案的技术审查和修编要求,因成果质量问题或编制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底(方案于 2023 年 6 月上旬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年度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于每年 11 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第 1 类标注★指标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世亚、武文、丁新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苏招协【 2022 】 002 号文(服务类)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 8 号
联系方式: 0518- 855250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国际大厦 12 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科长
电 话: 0518- 85525089
十、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需解锁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