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陇南市
康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康县人民法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7-19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fcg00997
项目名称:康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99.79(万元)
最高限价:99.79(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中央空调一批及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6-29 至 2023-07-05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出具综合费金专用缴款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7-19 15:0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东南商业街C区3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信用中国”网站
②中国政府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县人民法院
地 址: 陇南市康县南街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龙吟水郡28号楼2单元4层4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旭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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