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南壕堑镇人民政府十三号村村内护坝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尚义县南壕堑镇十三号村村内护坝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年07月1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DHBGC2023024
项目名称: 尚义县南壕堑镇人民政府十三号村村内护坝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67299.74
最高限价(如有): 1067299.74
采购需求: 2023年尚义县南壕堑镇十三号村村内护坝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100%)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 (100%) 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 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张家口市中心尚义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供应商须在河北省服务平台办理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5、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河北省服务平台” 网站上自主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服务平台” 网站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相关规定(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相应的能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八 、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尚义县南壕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迎宾大道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互联网信息产业园(领秀城北)B座10-1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汤林霞
电 话: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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