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千山区一事一议村内道建设工程-甘泉镇
辽宁
-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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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千山区一事一议村内道建设工程-甘泉镇的采购公告 受 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2023年千山区一事一议村内道建设工程-甘泉镇(LNHC-ZC2023029) 采用磋商 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4)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经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经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经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 “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jsp、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 邮编: 。 投标文件由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地址:各大应用软件商店。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中心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CA注册.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中心 法规监督部: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中心 网络信息部: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报名 方式:无需报名。 十二、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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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 |||||||||||||||||||||||||||||||||||||||||||
| 2023年0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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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千山区一事一议村内道建设工程-甘泉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HC-ZC2023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千山区一事一议村内道建设工程-甘泉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新增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限价的1.5%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辽宁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在邮箱中上传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响应)文件(自行加密)至,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系统一旦出现异常,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4、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5、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7、本公告同时在辽宁、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旅街27栋5层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奕盈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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