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23年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一包中标公告
安徽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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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FSSD34000120234744号
二、项目名称: 安徽工程大学2023年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需解锁 | 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14号1#厂房305室 | 投标报价:455045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智能交互平板(含支架) | 鸿合 | HD-65C0 | 8 | 11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德林、张志彬、王成新、何玉龙、张红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价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8346.3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需解锁,电子邮箱:。
4、投诉联系方式:需解锁。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工程大学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齐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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