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教育局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和开发区中心小学等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淮北市
一、 项目编号: SXCG-F23005-SHDL
二 、 项目名称: 濉溪县教育局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和开发区中心小学等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河清路 18 号仁和新街 S6#楼 701-711
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捌仟肆佰 元整 ( 2984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濉溪县教育局濉溪县新城实验学校和开发区中心小学等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质保期满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按照国家保修期限规定。 服务时间: 300 日历天(具体同工程施工工期) 服务标准: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刘广月、李彩英、王光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6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 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 濉溪县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教育局
地 址: 淮北市 濉溪县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淮北市淮海中路7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启增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