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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信阳市
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附属及绿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附属及绿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附属及绿化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972
2.3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
2.4项目概况:包含本项目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5工期: 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二 个标段
一标段: 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附属工程 ;
二标段: 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小学部绿化工程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内。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 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 20 年、202 1 年 、 202 2 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 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3 日 8: 0 0 至 2023年 7 月 2 5 日 9:00 (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 2 5 日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陆南阳市中心网站,按照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陆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南阳市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第十五完全学校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张衡路与百里奚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706号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
监督机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阳市两相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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