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浙江
-宁波市
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项目编号 : CBZJ-20233048G
公布日期 : 2023-6-29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获取( )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 3 年 7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BZJ-20233048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预算金额(元): 580000
最高限价(元): 5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 1 ,分析食品等样品中的痕量和微量元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公开招标、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自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及现场培训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 “信用中国”(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1 :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
方式:( 1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 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在线提交;( 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鄞州区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5 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 ) 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 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 2022 ) 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 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投诉。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 其他事项: ( 1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 供应商 。( 4 )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 本项目通过 “ 浙江 - ( ) ” 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方式:供应商可通过 “ 浙江 - 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 ” 进行。 ② 供应商须申领 CA , CA 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 “ 浙江 - 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 -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③ 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 - ,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④ 供应商在 “ 浙江 - ” 完成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 递 交,以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 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 。 ⑤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 ),用“项目采购 - 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⑥如因系统或部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 3 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不足 3 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 ( 5 )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①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的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 17:00 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 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 采购代理机构 及 采购 人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业务三部。收件人:陈露 联系方式: 。②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人员 进入开标现场递交 电子 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6 )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7 )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箱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 1118 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露、、叶旭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87425139
质疑联系人:王燕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 16 号
传真: /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 ;天谷 CA 400-087-8198 。
**
**
下一条:关于宁海县会展中心灯具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一条: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盆底康复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