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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支队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大宗物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

嘉兴市

发布时间:2023-07-0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局)

项目概况

浙江省嘉兴支队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大宗物品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或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嘉消采-GK2023012

项目名称:浙江省嘉兴支队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大宗物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1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浙江省嘉兴支队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大宗物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1100元。(根据上年度采购量估算供参考)

二、采购要求

1、采购配送方案合理完善

本次采购配送的内容为采购人食堂所需的八大类大宗物品(实际配送物品以业主实际需求为准进行调整),因此配送供货企业除了自己生产的食品原料,还需要大量采购物品。配送供货企业制定采购配送方案应合理完善。

2、采购配送方案确保安全

大宗物品配送涉及饮食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是配送供货企业的主要职责。配送供货企业应有质量保证体系、必要的硬件设备,确保到食堂的大宗物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采购配送物品合理低价

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量大,但配送要求较高。采购人也要出台验收结算制度,控制物品采购价格。配送供货企业的采购配送方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低价。

4、采购配送物符合规定的菜品

因采购人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量大,规定配送供货企业需采购如下菜品(包括但不限于):

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其他肉类

水产品类:淡水鱼、海水鱼、河鲜、海鲜等其他水产品

蔬菜类:青菜、白菜、冬瓜、土豆等各种类蔬菜

冷冻食品类:速冻水饺、冷冻鸡翅等其他各种类冷冻食品

干货类:木耳、香菇、笋干、紫菜等其他各种类干货

豆制品类:豆腐、千张、素鸡、面筋等其他各种类豆制品

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其他各种类蛋类

其他:其他农副产品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原辅材料

以上其他菜品采购时具体商定。

5、采购配送食品安全要求

(1)禽蛋、肉、冷冻食品 、蔬菜等必须提供所供物资检验检疫报告,定型包装的,必须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禽蛋、蔬菜、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三、配送要求

配送地点为:(1)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秀洲大道1670号);(2)位于王江泾镇上的王江泾消防救援站;中标人需保证分别配送。

1.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对每批次配送的食品出具相应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索证有效率应达到100%。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配送企业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格禁止向采购方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1)配送企业所经营的食品是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均应按规定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定点检测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示的各类荣誉证书等各种有效证明,其索证有效率应达到100%。在市场上采购的食品也应向供应商索取有效凭证。

(2)配送企业所经销的食品是农产品,如蔬菜、干货类、豆制品类等,配送企业应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有效凭证,保证提供食品“安全、卫生、健康、放心”。

(3)所有蔬菜等食品必须以正规渠道采购(如蔬菜生产基地等),确保安全、放心食用。

(4)所供蔬菜无枯萎黄叶、清洁新鲜、品质优良。干货类清洁新鲜、无变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

(5)鲜猪肉的要求及标准:供应商提供的猪肉必须经国家检疫部门检疫,送货时要提供经过检疫部门检疫的有关证明。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单位及行业制订的一级鲜猪肉标准。

(6)冷冻品、调味品等,必须严格按要求指定的品牌以正规单位采购,品牌要正宗并进行认真验收,杜绝假冒、变质、过期的食品配送到采购方。

(7)其他食品也必须确保“安全、卫生、健康、放心”。

2.配送企业必须做到服务态度良好、配送及时。所有的食品应严格检测及验收,确保食品安全。同时配送企业要确保进货源头安全,建立进货台账,确保食品质量。

3.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采购方保质、按量配送食品,并附有该食品安全检测报告,不无故推诿或缓送,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检查。

4.配送企业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采购方以日为单位,每日向配送企业提供食品采购清单一次,配送企业按照每日提供的食品采购清单进行配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送达各个配送点;采购方组织各个配送点人员进行验收、验证,索取检测报告。

6.对配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采购方及相关部门代表将成立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考评小组,对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根据部门工作人员、机关监管人员的反馈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配送企业的食品配送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配送企业在食品配送过程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所供的蔬菜等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霉变、质量低下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

(2)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弄虚作假,或中途变更缩小投标时规模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未按相关要求按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账资料与采购方台账不符;

(4)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职能部门行政处罚,并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向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方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向采购方虚开销售凭证;

(5)送货不及时,影响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履约服务承诺差,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在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考评中考评不合格的;

(6)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的;

(7)发现并查实中标配送企业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的;

(8)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行为。

四、验收要求

1、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对中标人配送的物品按制度进行验收,每周采集物品价格计算本周配送金额,伙食费每周进行结算。

2若配送菜品不符合卫生管理标准,中标人有以次充好嫌疑的,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对当日菜品不予签收,并要求更换。

五、相关责任

(一)安全责任

1、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配送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双方合同自行终止。

2、种、养殖基地、仓储、职工意外损害事故及交通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均由配送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3、配送供应商在本单位内运输应遵循定车、定人、定路线,服从本单位指挥,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运输或搬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退出机制

供应商出现下面任一情况的,采取退出机制。

1、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未按相关要求按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账资料与采购方台账不符。

3、拒绝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或经检查后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向监督管理部门或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向采购方虚开销售凭证。

4、若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本企业准入供应资质或委托他人向本单位供送食品。

5、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行为。

(三)违约责任

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采购方可追究其经济赔偿,性质严重的可终止配送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涉及配送食品安全所发生的一切事故;

2、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致使食品配送无法继续,严重影响采购方工作秩序的;

3、擅自更换采购单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经交涉无果的;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配送。

六、其他要求

1、在项目实施的阶段,中标人需确保现场有足够、合适的人员做好物品采购、整理、配送、索证索票等工作。

2、中标人应提供一定量的培训,确保配送过程中采购方验收交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折扣率报价,参照秀新农贸市场价格(若当日秀新农贸市场未公示品种则按荷花堤农贸市场公示牌中对应品种结算,以上农贸市场均未公示的按大润发挂牌价结算)。 结算时按此市场价乘以中标人报的各大类的统一折扣率作为结算价。

九. 结算方式

按周对公结算,依据签字后的送货清单进行核对,双方核对无误,中标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照15个工作日结算期限将货款转至中标人账户(如遇节假日顺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 2023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开标室(嘉兴市长水路15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秀洲大道16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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