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砚台镇土地宜机化整治示范片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
-垫江县
垫江县砚台镇土地宜机化整治示范片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砚台镇土地宜机化整治示范片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 (项目 代码: 2302-500231-04-01-489110 )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3]78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垫江县交通局(批准机关名称) 以 垫江县交通局关于砚台镇土地宜机化整治示范片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垫交发〔 2023〕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县交通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砚台镇农光村、大佛村和顺昌村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新建公路路线总长 5771.3m,包含1条主线道路,1条支线道路,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道路标准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度6米;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面结构形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62.8438万元
2 .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 . 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网(垫江县)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7-05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7-06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垫江县砚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垫江县砚台镇砚台大道1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江溉大道27号附17号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6月30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