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保护站银木沟梁巡护通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兴隆山保护站银木沟梁巡护通道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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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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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兴隆山保护站银木沟梁巡护通道维修项目001 | 001 | 工程类 | 900000.0 |
公告内容
- 兴隆山保护站银木沟梁巡护通道维修项目 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兴隆山保护站银木沟梁巡护通道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 HAOZC-2023-131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 具体参数 )
序 号 | 内 容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兴隆山保护站银木沟梁巡护通道维修项目 | 项 | 1 |
6、预算金额: 90 万元
7、 工期 : 60 日历日 (具体起 止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1、 供应商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2、 供应商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4、提供 **202** **2** 年 **6** 月 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 (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 7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前,登陆甘肃省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材料、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分项报价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服务承诺等),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 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联系电话:赵 先生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兰州市榆中县101省道附近
招标代理机构:
电 话:
联 系 人:王 工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庆大道676号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3025)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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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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