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辽宁
-本溪市
招标公告 (二次)
受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为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太子河泵站及一级网迁移工程 )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 设计 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太子河泵站及一级网迁移工程 )初步设计 ;
2、建设单位 :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地区;
4、 投资规模: 合同估算额 约 130 万元, 资金来源 为 政府投资 ;
5、 设计周期 : 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 ;
6、招标代理机构: ;
7 、招标范围: 本工程 不 划分标段 , 为 本溪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太子河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太子河泵站及一级网迁移工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 现场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
8、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 (或投资人) 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 {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 资质 }并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
3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
8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9、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壹万元整 (¥ 10 ,000 .00元 ) ;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名: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0042400000000000001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
2、 投标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
四、招标文件 获取 :
1、公告发布时间:202 3 年 7 月 4 日- 202 3 年 7 月 9 日;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 1)招标文件价格: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 3 年 7 月 4 日 1 7 :00时-202 3 年 7 月 10 日 8:00时;
(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请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 3 年 7 月 25 日 9: 0 0 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 盘或 U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 网上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至 本溪市中心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路 199号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招标代理 机构 :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 :于工
电话:
202 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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