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受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121]FJHGZB[GK]2023001、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FJHGZB[GK]2023001
项目名称: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2,886.00元
采购包1(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42,88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42,886.00元
投标保证金: 11,428.8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 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 | 1(项) | 否 | 按会议纪要要求执行 | 1,142,886.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2”)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1”)。;(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 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7-04 至 2023-07-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7-25 09:0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福州鼓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 大湖乡大湖街97号大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楼11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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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市场化-文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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