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蚂蟥沟排洪道盖板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广西
-北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ZC2023-C2-10007-GX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蚂蟥沟排洪道盖板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以更正公告(二)发布时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 |
2 | 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 有关 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 有关 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
3 | 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7.10 本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 | 7.10 本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 |
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5:00 (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5:00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全国平台(广西北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
地址:北海市北部湾东路15号
联系方式:叶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海市西南大道753号光华花园3幢2号3楼西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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