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楼房项目区
辽宁
-丹东市
振安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楼房项目区 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振安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楼房项目区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 ) 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604-00051
项目名称: 振安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楼房项目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1052152.59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1052152.59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 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沟村7组温室大棚工程 及楼房镇东城村9-12组河道治理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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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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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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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记录。 提供身份证及所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具有社保部门认定盖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7 月 04 日 至 2023 年 07 月 10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辽宁
方式:在线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 ( 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
六、开启
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09点30分 (北 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心 开标二 (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 要求 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 磋商会议 ,供 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将 备份文件 密封送至开标现场 。 保证并 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 响应 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之前未在丹东市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 点击
网址在丹东市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振安区九连城街6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丽
电 话: 0415---38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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