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中学分校区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凉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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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中学分校区建设项目喜德县中学分校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喜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喜发改经信函[2023]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喜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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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喜德县中学
2.2 建设地点: 喜德县
2.3 项目规模: 建设喜德中学分校区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浴室、厕所、挡墙、道路、围墙及运动场、大门、绿化等项目。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4000㎡;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0000㎡;学生宿舍16000㎡;学生食堂3200㎡;学生浴室400㎡;厕所 600 ㎡;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400㎡;挡墙3000 立方米;道路14500㎡;围墙1300米及运动场17500㎡、大门2 处、绿化等 。
2.4 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27284.6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筹集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27284.6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 ( 0-10 房屋建筑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2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7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3人:以上人员均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至少一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招标与采购)高级资格(附带官方二维码证书扫描件和官方网站个人查询截图);②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按规定不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任人员不得同时注册在两家及以上单位(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网页截图)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证明材料;4、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5、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四川》复核结果为准;6、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如人员、证书、技术职称专业等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将视为无效文件 。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04日12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09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04日12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09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随机 抽取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按规定随机 抽取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喜德县中学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勒革瓦铁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7月0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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