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 ——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项目设计 经 缙发改投资〔202 3 〕 45 号 文《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关于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同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统筹安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接受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
二、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丽建发〔2021〕98号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 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 估算总投资约 38600 万元, 其中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项目 工程 估算投资 为 11200 万元 ,工程建安费为 8500万元。 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为准 。
2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设计范围:招标内容从方案设计到项目竣工全过程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建筑规划、建筑方案、方案调整、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内容含主体建筑、水电安装、装修(含二次装修)、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智能化弱电及管线综合、室外附属、消防系统、给排水、建筑电气、幕墙、暖通、钢构、高低压配电等相关专业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图后期服务配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种资质: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2.202 3 年 07 月 04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未取得丽水市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 4009980000 ;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 、 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投标工具】按钮相关软件。
6.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7.投标人现场 开标地点:缙云县中心开标大厅。
招标人: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 290号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电 话:
联系人:李彬
公告发布时间: 202 3 年 07 月 04 日
[A33110111001]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工程——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项目设计.LS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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