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项目№zj、№zd1、№zd2、№zd3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西
-柳州市
|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ZJ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ZD1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ZD2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ZD3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 已由以《关于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桂发改交通〔 2022〕1056号 )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交行审〔 2022〕525号 )文批复,项目业主为 广西国冶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国冶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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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参与№ZD2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还须具备 公路机电工程专项 监理资质,参与№ZJ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还须具备 公路机电工程专项 监理资质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业绩要求
注:“成功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为准,且要求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若提供的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相应业绩项目要求的,视为同时满足相应业绩项目的要求。 3.3本次招标№ZD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ZJ、№ZD2、№ZD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ZJ标段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 不得超过2家 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ZD2标段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监理单位和1 家 公路机电工程专项 监理资质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ZD3标段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监理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两个监理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可对 2个 标段进行投标, 但最多只能 中2个标段 且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兼任。 3.5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18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和《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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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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