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乐山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3000122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运维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 | 2,53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的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设备实行第三方运维管理。主要包括: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车1辆(含走航车辆、气溶胶激光雷达1台和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1台);大气颗粒物组分站1座(含在线离子色谱1台、在线X荧光1台、在线OC/EC 1台、6参数空气自动站1座、PM2.5振荡天平法监测仪1台);大气网格化微站47座(光散射法);五通桥盐磷化工产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微站12座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检修检定等工作,同时承担电力保障、数据传输、维护等费用。保证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数据传输通畅,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接受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 | 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的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设备实行第三方运维管理(内容较多,) | 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之后再续签下年 | 气溶胶激光雷达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走航车运维服务内容:能够及时排查并解决气溶胶激光雷达、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及监测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故障、设备故障、车辆故障等问题,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监测车运转良好,以及数据分析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不影响污染源排查工作。(涉及内容较多,) | 2,53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可嘉 、 丘梅 、 江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694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之后再续签下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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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大气环境预警监测运维项目磋商文件(2023061601)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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