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生物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公告
甘肃
-天水市
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生物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招标资格预 审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生物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已由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清发改【 2023 】 158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县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清水县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红堡片区生物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清水县红堡镇工业园区红堡片区
2.3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为 1836 平方米,污水处理间建筑面积为 229.96 平方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采用独立基础,主体一层,局部二层,主要功能为泵房,风机房、配电室、值班室、化药间、仓库、压滤机房水池。
2.4 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 579.08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 506.72 万元。
2.5 资金来源: 申请县财政资金解决
2.6 计划工期: 2023 年 0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7 日, 总工期 9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3.7 该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设立投标保证金。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 2023 年 07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
获取时间: | 2023 年 07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法: | 登录天水市中心网站免费。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对应的招标项 目公告,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在“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备案通过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 3 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材料”中。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2023 年 07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
递交地点: | 根据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天市建 [2020]21 号文,本项目采用“不 见面”投标方式。各投标人在线参加网上投标开标,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使用指南》。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网(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清水县永清镇中山路 11 号 | 地 址: | 天水市秦州区东煜大厦 717 室 |
邮 编: | 邮 编: | 741000 | |
联 系 人: | 马瑞 | 联 系 人: | 姜志强 |
电 话: | 181********7754 | 电 话: | 152********300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9 .监督部门
天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 23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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