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彩超机
湖南
-怀化市
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彩超机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6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2、 采购项目名称:彩超机
3、 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3]034号
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项目内容:彩超机一台
6、 项目经理:/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1780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 壹佰柒拾捌万元整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 否 | 详见合同 | 1 | 台 | 1780000.00 | 1780000.00 |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合同生效30个工作日内
地点:甲方指定现场
方式:安全无损免费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
四、 付款方式:0首付,2年内付清。
五、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 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
八、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 ,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6 月 28 日
九、 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杨遵勤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新晃县黄鳝垅片区晃山西路8号
乙方:
法定代表:王建鹏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岭路60号4栋2层201-206室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长沙市高升路支行
账号:810000111966000001
其它补充事宜:
上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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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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