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金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金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N2023-109
项目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金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金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4、其他:报价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8月10日00时起至2024年6月9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符合银保监《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是保险总公司或者保险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总部无须授权),但须符合《保险许可证》规定的区域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事项: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至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递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报名材料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材料、缴纳标书款凭证彩色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罗小姐:(801)。核对信息无误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原件送达或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地址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报名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发布媒体:中国
3.本项目所属行业:保险业
4.本项目为自主采购项目
5.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金湾区人民政府11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贤圣
电 话: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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