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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

庆阳市

发布时间:2023-07-0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庆城县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方式
联系人
是否重大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延时报价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城县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GSHJ2023-021 服务类 240000.0

公告内容

  • 根据《甘肃省202 3 -202 4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受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庆城分局 委托,对“庆城县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 GSHJ202 3 -0 21

    二、采购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文件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落实精准、科学治污要求,开展实地考察、资料收集与分析整理等工作,梳理庆城县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等基础数据资料,系统评估分析庆城县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污染减排、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现状问题,基于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预测,科学研判庆城县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在污染源头管控、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存在短板、问题和瓶颈,以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为基本要求,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提出庆城县未来一段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的对策措施,形成《庆城县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

    三、预算金额 240000 元

    四、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2023年银行资信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 上传 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1.7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诚信承诺书》;

    1.8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相关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六、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庆阳市) ”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 成交 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七、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7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202 3 年 7 月 12 日 18 时登录庆阳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 资质文件进行 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八、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 3 年 7 月12 日 18 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 最低价中标 法 ”确定成交人。

    九、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项目的 设计 方案及价格文件制作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庆城分局

    地址:庆阳市庆城县新华街东段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 10号北辰大厦A座17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 3 年 7 月 6 日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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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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