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年 7 月 7 日
公告期限: 2023 年 7 月 7 日 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
受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现对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采购编号: NBITC-202370056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采购
四、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数量、服务期限、入围数量、预算金额及采购需求: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入围数量 | 预算金额 | 采购需求 |
1 | 食堂原材料 | 1 批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内按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次供货。 | 2 家 | 150 万元 / 年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供应商自 2020 年 7 月 7 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入围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入围资格。
4 、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范围内食品的经营销售或流通);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需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以购买的形式获取正式的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北京时间 08:30-11:30 , 13:30-17:00 ,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4 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4 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 ,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段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点: 七楼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七楼会议中心)
十一、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 七楼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七楼会议中心)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宁波”、“宁波市国际招标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银路 2 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 8 楼
联系人: 王珊珊 李骁翔 刘知微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监督投诉电话:陈先生,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